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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银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2000]080号颁布时间:2000-04-20

     2000年4月20日 京国税[2000]080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银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发 [2000]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区、县国税局注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反映。   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银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的通知(2000年3月17日 国税发[2000]5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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