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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信深圳公司破产案有关法律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国税法[2000]259号颁布时间:2000-04-24

     2000年4月24日 京国税法[2000]259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信深圳公司破产案有关法律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0]103号)转发给你们,各局在处理本市破产案件时应按文件规定办 理,并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防止国家税款流失。   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信深圳公司破产案有关法律问题的批复(2000年2 月3日 国税函[2000]103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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