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关于下发《北京海关业务统计考核办法》的通知
京关统[1996]206号颁布时间:1996-06-20
1996年6月20日 京关统[1996]206号
本关各业务处室、海关、办事处:
现将《北京海关业务统计考核办法》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海关业务统计考核办法
海关业务统计报表是全面反映海关发挥各项监管职能动态情况的重要资料,是各
级领导了解情况、研究政策、进行有效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所以业务统计数
据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关注,业务统计报表质量也就更加至关重要。为加强我关业
务统计报表管理,从基础上抓好报表质量,根据总署下发的《海关统计工作质量评比
办法》,特制定我关业务统计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各业务处室报送的、经各职能处室审核的《海关业务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情况。
二、考核办法:
1.综统处每月对各业务处室报送报表和职能处室审核报表情况进行差错登记,
同时从及时性和准确性两个方面给予评分。
2.每月对发现的差错情况反馈给有关处室;每季度以关内信息形式公布一次差
错记录;全年进行一次评比,对成绩优异的处室予以通报表扬,对填报人员予以适当
奖励,对严重影响全关报表质量的处室予以公开批评。
三、评分标准:
每月满分为100分,分为及时性(基本分为50分)和准确性(基本分为50分)两
部分。全年总得分计算公式为:
全年总得分=每月得分累计之和/12
综统处对各业务处报关宾经各职能部门审核的业务统计数据进行复审,发现差错
将根据差错的不同类型相应扣分。差错分为重大差错、较大差错、一般差错等类型。
四、评分办法:
月得分=及时性基本分-扣分+准确性基本分-扣分
(一)及时性(50分)
业务处室每月5日9时前传报,职能处室每月7日9时前审核后传报,属按时传报以
满分计算。
业务处室和职能处室超过上述期限传报的,属迟报,迟报一日扣10分。
(二)准确性(50分)
符合总署要求,无指标性、逻辑性差错及总署审核无错报、漏报现象的给予满分。
出现以下情况作扣分处理:
1.报表出现逻辑性差错,为重大差错,扣8分。
2.报表出现重报、漏报,为重大差错,扣8分。
3.综统处审核中发现的差错
(1)百万元以上的价值差错,为重大差错,扣10分。
(2)数量在六位以上的差错,为较大差错,扣6分。
(3)万元以上的价值差错,扣3分。
(4)四位以上的数量差错,扣3分。
(5)其他一般性差错,扣1分。
(6)其他一般数量性差错,扣1分。
说明:1.对一条记录中出现的多种错误,以差错大的计算。数据报出后,各处
在综统处向总署报出前自行发现并向综统处纠正的差错不予计算。
2.综统处审核发现的差错,除扣有关业务处室分数外,同时扣除所属职能处室
的同等分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