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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关于下发北京海关业务统计工作制度的通知

京关统[1997]239号颁布时间:1997-03-14

     京关统[1997]239号 本关各业务处室、海关、办事处: 根据总署对1997年版业务统计报表体系的修订,我关对业务统计工作制度进行了 部分调整和修定,现予下发,请各业务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海关业务统计工作制度 第一条海关业务统计是全面、系统地反映海关发挥各项监督管理职能情况的重要 资料,是海关系统各级领导了解情况、研究政策、进行有效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 据。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海关业务工作的需要,总署今年对1996年业务报表体系进行了 年度修订,为进一步做好北京海关的业务报表报送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海关业务统计报表及其指标解释和报表填制说明依据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 编发的“海关业务统计讲义(1997年版)”。 第三条综合统计处是北京海关业务统计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北京海关的业务统计工作; (二)负责各项业务指标的解释,指导本关各分关、办事处、业务处正确填报业 务统计报表; (三)汇总各部门报送的业务统计数据,每月8日将汇总数据报送总署综合统计 司,按月编制业务统计刊物,为本关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及时提供海关业务统计数据; (四)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北京海关业务统计资料; (五)在分关、办事处的协助下对北京海关业务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 计监督。 第四条各业务职能处室负责组织、指导、审查、协调本关区职责范围作,其主要 职责是: (一)督促、指导本关各分关、办事处按时、准确填报相关业务统计报表; (二)审核职责分工表(见附二)内的业务报表,汇总和上报综合统计处; (三)对报出的业务报表应由科、处长分级审核把关,主管处长签发; (四)每月4日前通过网络提取、汇总、审核所管辖业务报表数据,6月9日前上 报综合统计处(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第五条各分关、办事处和业务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本处(关)的业务 统计数据,其主要职责是: (一)应指派一至两名关员专门负责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录入、传送管理 工作,确保每月规定时间内准确上报业务统计数据; (二)对报出的业务报表应由科、处(关)分级审核把关,主管处(关)长签发; (三)每月3日16时前将本处业务统计数据通过计算机网络上报(节假日、双休 日不顺延); (四)对当月业务指标比上月增减幅度超过20%的,向综合统计处提供书面原因 分析。 第六条海关业务统计的原始资料是:海关各业务现场的有关单证、记录、文书等。 由于本关区特殊情况,增加北京海关“部分指标解释及填报规范”(见附件一)。 第七条各单位不应以北京海关名义直接向任何部门报送报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 直接报送的,应报主管关长同意,同时将报表副本送综合统计处存档。 第八条关领导和有关处室(关、办事处)需要的有关业务统计数据,综合统计处 应负责及时提供。对现有报表中未包括的数据,综合统计处根据需要向有关处室(关、 办事处)了解,有关处室(关、办事处)应予积极配合。 第九条不以北京海关名义上报的报表,各职能处按有关文件要求上报,同时加抄 综合统计处备存。 第十条业务统计数据全关区内实行微机网络报送(见附件三),若网络不通或微 机故障,在规定的报送时间内及时与综合统计处联系送盘或在总关微机录入,不得影 响向总署报送数据。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要支持海关统计人员履行统计职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统制度》和《海关业务统计工作制度》规定的职权,协调解决影响正确填报统计数 据遇到的问题,以保证统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综合统计处对本关区各机构报送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反馈报送过程中出 现的差错和问题,公布考核结果,年终进行综合评比(具体考核办法说见京关(96) 206号文)。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文件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综合统计处负责解释。 附:1.北京海关部分指标解释及填报规范 2.各业务处、职能处室职责分工表 3.微机录入操作说明 附件一:北京海关对部分指标解释及填写报规范 一、进出口货运量:(关业统字1号表1分表) (一)由接受申报、办理放行手续的海关统计,按照总署规定为进出口货物报关 单,但考虑到我关的具体操作问题,暂维持目前运现场统计的做法。 (二)机场空运依进出口仓单统计。 十八里店海运依海运提单(进口)或装箱单及装箱明细单统计(出口); 五里店陆运依铁路货物运单(进口)或出口货运委托书(出口); 邮运货物依报关单统计。 (三)其他处室对在本处验放的进出口货物可统计货运量,否则不统计该项指标。 二、接受转关申报单:(关业统字1号表1分表) (一)是指进境地海关或启运地海关同意办理转关手续的企业递交申报单份数。 它对应于转关监管货物量,即有多少票转关监管货物,就有多少份转关申报单。 (二)我关只有机场进出口统计此项指标,十八里店出口统计此项,五里店出口 统计此项指标,其他现场均不统计。 三、海关核销份数:(关业统字1号表1分表) (一)是指启运地海关或出境地海关接受监管的转关申报单及其货物并反馈进境 地、启运地海关的数量情况。 (二)机场进出口、十八里店进口、五里店进口统计此项指标,其他现场均不统 计。 四、截止本月末共有仓库数(关业统字2号表3分表) 此项指标应与上月指标联系,即上月截止本月末共有仓库数加本月批准设立仓库 数减本月取消仓库数。 五7号表(七)分表编号1+2应等于7号表(二)分表总数。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补税分表(关业统字10号表) 本表只由关税处、涉外处、监管处填报,其他处室均不填报此表。 七、企业报关及报关员注册备案表(关业统字14号表) 本表由稽查处、中关村、平谷、亦庄填报,有关指标应与关业统字1号表3分表相 应指标一致。 八、以下表 指标项应注意单位: (一)关业统字2号表(一)分表:(三)进口料件备案金额、(四)进口设备 备案金额单位应为“万美元” (二)关业统字5号表(一)分表:编号39其他单位应为“万元”。 (三)关业统字10号表(一)分表单位为“人民币元”;(二)分表单位为“人 民币万元”。 附件三:业务统计微机录入操作说明 一、业务处报送本处数据 (一)进入NEW97A录入本处数据;检查无误后打印出报表经科处长签字确认。 1.软盘报送:在盘交换窗口找到“向上报送数据盘”功能,插入一张格式化后 的空软盘并回车,操作完成后,送至综合统计处。 2.网络报送:在盘交换窗口找到“向上报送数据”功能模框并回车,退出NE W97A,进入WINDOWS网络环境,网络接通后,选择“向上报送数据”图标 (双击),出现提示确认“Y”,屏幕提示报表报送完成后,退出网络,完成本项工 作(不成功此项工作可重复进行)。 二、职能处室审核数据 (一)进入WINDOWS网络环境,网络接通后,选择“拷贝下级数据”图标, 完成拷贝任务后,退出网络环境进入UCDOSNEW97B。   (二)选择盘交换窗口“接收下级数据”,再进入查询窗口,对所管辖的数据进 行逐一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盘交换窗口选择“向上报送数据”框。 (三)进入“WINDOWS网络环境,联通网络,选择“报送审后数据”图标, 全部报送成功后,退出网络完成本月工作。 三、业务处、职能处室名单 (一)业务处室包括:涉外处、监管处、产税处、保税外、邮办处、稽查处、财 务处、调查局、机场海关、十八里店、平谷、中关村、亦庄。 (二)职能处室包括:综统处、监管处、关税处、保税处、稽查处、调查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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