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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对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按五星制评定星级的通知

颁布时间:1988-08-22

     1988年8月22日   现将国家旅游局制定并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 星级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等有关文件一并发给你们, 此件经商国务院法制局由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望你们根据统一布署进行研究,并 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   对全国旅游涉外饭店进行星级评定,是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面向全 行业,加强宏观管理的重大步骤,是促进我国旅游涉外饭店业按着符合国际标准、有 中国特色的发展方向迈进的重大措施。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予高度重视,积极贯 彻本通知和宣传提纲精神,抓紧落实星级评定规定和星级标准,确保这项工作在全国 稳步展开,取得成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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