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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公司、财政部关于下达2000年供电工程贴费缴库计划的通知

国电财[2000]245号颁布时间:2000-05-25

     2000年5月25日 国电财[2000]245号 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公司,财政部驻各省(市、自治区)财政 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保证2000年供电工程贴费的及时征收上缴,促进电力工业的发展,根据财 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供电工程贴费纳入预算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工字 [1998]119号),现将1999年供电工程贴费缴入中央国库计划(详见附 表)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收标准和范围仍按财政部财工字[1998]11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征收供电工程贴费,并根据实收实缴 的原则,及时上缴;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2000年计划。 附件:2000年供电工程贴费缴库计划(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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