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公司关于进行减人增效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电人资[2000]171号颁布时间:2000-04-04
2000年4月4日 国电人资[2000]171号
华北、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吉林、山西、湖北、河南、湖南、云南、贵州、四川、甘
肃省电力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水电总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司系统减人增效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内选
定15家企业进行减人增效试点工作,力求通过试点,摸索路子,突破难点,总结经
验,以全面推动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减人增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
省级电力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
发电企业:河南首阳山电厂、吉林长春第二热电厂、湖南五强溪水电厂、四川龚
嘴水力发电总厂;
供电企业:云南滇东电业局、贵州都匀供电局、湖北武汉供电局;
火电施工企业:天津电建公司、山西火电公司;
水电施工企业:葛洲坝集团公司、水电十四局、水电十一局;
修造企业:甘肃兰州电力修造厂。
二、试点内容
各试点单位应按国家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司系统减人增效工作的意见》
(国电人资[2000]165号)的要求,在全面安排部署减人增效工作的基础上,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试点工作。
1、积极探索减人增效由企业体内分离向企业体外分离的实现方式与途径,重点
探索企业办社会职能和企业所办多经项目由体内向体外分离的实现方式与途径,并总
结经验,研究相关配套政策。
2、积极探索以市场为导向、职工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重点解决在实行全员劳
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后解除合同难的问题。
3、研究探索内部退养的办法和鼓励职工自谋职业的做法与经济补偿的形式,研
究妥善处理各类社会保险关系及落实有关待遇等问题的办法
4、发供电企业根据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劳动定员标准,积极研究探索企业精干
高效的内部机构和运作机制,大幅度提高企业的用人水平。
5、施工修造企业要研究探索由劳务密集型向管理、技术密集型转变的途径和实
现方式。
6、进一步研究探索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引入按市场劳动力价格决定工
资的机制,促进减人增效工作深入开展。
三、试点要求
1、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各有关网、省电力公司和水电总公
司要高度重视试点单位的工作,组织专门班子,加强对试点单位工作的指导,帮助其
解决试点中的难点问题,切实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试点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减人增效
工作领导小组,将减人增效工作摆在2000年主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
决好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3、各试点单位的人劳、财务、生产、多经、等相关部门要指定熟悉政策、精通
业务的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积极研究、制定既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又能维护职工合法
权益,促进减人增效工作深入开展的新办法、新措施,高质量的完成试点工作。
4、要充分了解和掌握企业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减人增效、下岗分
流、再就业方面的政策,吃透精神,并用足、用好政策,积极争取地方支持,使试点
工作取得成效。
5、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每月下旬各试点单位要编写减人增效工作简报,通过网
络、传真等形式,向国家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报工作进程和动态。
联系电话:(略)
传真电话:(略)
E-mail:(略)
6、试点工作结束后,各试点单位要进行全面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国家电力公
司人力资源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