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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相继运输?相继运输有何法律特征?

颁布时间:1999-10-13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3/99信息】 所谓相继运输,就是多个承运人以同一 种运输方式共同完成货物运输的一种运输方式。在相继运输中,托运人只与数个 承运人当中的某一个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在实践当中,主要是与第一承运人签 订运输合同。相继运输中,一方面,同一运输方式的运输路线分为不同的运输区 段,而完成这一运输过程必须经过若干运输区段、由不同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完成; 另一方面,运输关系要求特定的货物运输从起点到终点具有连续性、不能中继、 不可分割的特性。在相继运输中,承运人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与托运人签订 运输合同、但并不履行部分区段或者部分数量运输的人,在实践中一般称之为运 输经营人。第二种是代表其他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并完成第一运输区段 运输的承运人,即第一承运人(又称缔约承运人)。在运输活动中,普遍存在的 转车、转机、转船就是典型的相继运输,其主要特征就是:"一票到底",托运人 只要与第一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就可以享受全程所有区段的运输。   相继运输所发生的特殊的运输合同关系,我国的海商法和航空法都作了详细 规定。我国的民用航空法规定了"连续运输",根据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 规定,由几个航空运输承运人办理的运输,这些承运人共同作为运输合同的一方, 除合同明确规定由缔约承运人须对全程运输负责外,各承运人只对自己履行的部 分运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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