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四)
汇发[2003]107号颁布时间:2003-09-08
四、企业报告与出口收汇核销
项目 主要法规依据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注意事项
一般贸易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1、应通过“出口收汇核报系统”及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的内容应与相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其他相关系统核对出口单位报告数 关电子数据一致;
施细则》;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据的真实性。如提交的核销凭证或 2、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后,应当在
3、其他相关规定。 4、核销专用联(收取人民币的提供 电子数据与海关、银行传送的数据 核销专用联和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上
人民币入账凭证); 不一致或提交的审核材料不齐全, 加盖“已核销”印章,与其他核销资料
5、对于以实物作投资的出口,提供 退出口单位进行更正(下同); 一并退回出口单位(手工补录出口收汇
商务主管部门和资本项目管理部门 2、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全额收汇核 电子数据的,留存出口收汇核销联)。
出具的核准件复印件和有关部门出 销; 对于分次使用的核销专用联,应在核销
具的证明材料; 3、对于以实物作投资的出口,按 专用联上签注已核销金额或余额后退还
6、对包机贸易等形式提供核销单、 不收汇差额核销; 企业,企业在第一次凭该核销专用联办
报关单、购货发票(以外币现钞或 4、包机贸易形式的一般贸易出口 理核销后将该核销专用联原件留存归档,
个人汇款结算的需要提供)、核销 按规定作收汇或不收汇核销; 以后凭该核销专用联复印件办理核销及
专用联/外币现钞结汇水单或个人 5、对政府贷款项下的一般贸易出 留存归档。出口收汇报告表(外汇局留
汇入汇款结汇水单/人民币入账证 口,以人民币或境内收取的外汇办 存联)留存外汇局(下同);
明; 理核销。 3、未实行出口收汇报告表制度的外汇
7、对政府贷款项下的一般贸易出 局应当做好已核销清单的签退手续(下
口,提供企业的情况说明、政府部 同);
门批件、报关单等文件以及相应的 4、不能全额收汇且差额超过限定范围
进出口银行或其他银行给企业出具 的,操作详见“出口收汇差额核销”、
的人民币入账通知单或外汇入账通 “出口收汇核销备查”(下同);
知单。 5、对于批次核销,同一批次核销的出
口贸易方式应该一致;外汇局审核批次
核销数据时,应当按照核销单与核销专
用联总量对应的原则进行。
易货贸易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1、全额易货的,按照报关单成交总价
法》;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和相应的进口报关单成交总价抵扣核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销;
法实施细则》;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货物 2、部分易货的,按报关单成交总价收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报关单证明联(以下简称“进口报关 汇核销,差额部分以易进的进口报关
单”); 单抵扣核销。
5、核销专用联;
6、易货合同。
补偿贸易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1、出口报关单注明金额小于或等于进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口报关单注明金额的直接抵扣核销;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2、出口报关单注明金额大于进口报关
4、进口报关单; 单注明金额的,对超过部分进行收汇
5、核销专用联(出口值大于进口值时); 核销;
6、补偿贸易合同。 3、其他相关规定。
对外承包出口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全额收汇核销。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核销专用联;
5、商务主管部门核准件;
6、有关承包工程合同或协议。
货样广告品A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1、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全额收汇核销;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2、对单笔不收汇金额超过等值500美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元的,需提供双方签定的有关合同或
4、核销专用联; 协议,按不收汇差额核销。
5、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单笔不收
汇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时提供)。
来料加工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按工缴费办理收汇核销。 1、同一合同项下的出口首次进行收汇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核销报告时,提供经商务主管部门核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准的加工合同,由外汇局进行合同登
4、核销专用联; 记;
5、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 2、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执行时,还应
(首次核销时提供)。 当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来料深加工(来料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1、按工缴费办理核销;
转进料/来料转来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2、来料转进料的,由转出方收取加
料) 施细则》; 3、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 工费收汇核销。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和国(142)”、贸易方式为“来料
深加工(0255)”、加盖有海关“验
讫章”的报关单;
4、核销专用联;
5、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
(首次核销时提供)。
进料对口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1、全额收汇核销:按报关单成交总 1、对需要进料抵扣核销的,应事先经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价收汇核销; 外汇局备案审批;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2、进料抵扣核销:需经外汇局事先 2、用于抵扣的进口报关单需通过“中
4、核销专用联; 核准,以相应的进口报关单抵扣核 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进行核注、
5、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 销。 结案。
(首次抵扣核销时提供);
三资进料加工 6、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关
单(抵扣核销时提供)。
进料深加工(进料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1、全额收汇核销:按报关单成交总 1、对需要进料抵扣核销的,应事先经
转进料/进料转来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 价核销; 外汇局备案审批;
料) 核销单; 2、进料抵扣核销的:需经外汇局事 2、用于抵扣的进口报关单需由转出方
3、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 先核准,以相应的进口报关单抵扣 所在地外汇局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进
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 核销; 口付汇系统”进行核注、结案。
工(065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 3、以人民币计价的,可以人民币入
报关单; 账凭证代替核销专用联进行核销,
4、核销专用联(收取人民币的提供 并将进口报关单核注、结案。
人民币入账凭证);
5、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
(首次抵扣核销时提供);
6、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
工(065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
进口报关单(进料转进料抵扣核销时
提供)。
边境小额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1、以现汇结算的,按报关单成交总价 通过居民个人汇入汇款收
办法》;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全额收汇核销; 回货款的,边境小额贸易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2、以外币现钞结算的,按报关单成交 企业应当提前将拟收入出
法实施细则》; 4、核销专用联(以现汇结算的提供); 总价和外币现钞结汇水单注明的结汇 口货款的居民个人姓名、
3、《边境贸易外汇管理暂 5、外币现钞结汇水单、购货发票(以 金额核销; 账户等向所在地外汇局备
行办法》; 外币现钞结算的提供); 3、以人民币结算的,按报关单成交总 案,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 6、银行出具的人民币入账证明(以人 价和人民币入账证明上的人民币金额 已备案证明,对账户做出
我国与俄罗斯等独联体国 民币结算的提供,在境外贸易机构已 核销; 标识。
家边境小额贸易外汇管理 开立人民币边境贸易结算账户的地 4、以毗邻国家货币结算的,按报关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区,可以提供人民币资金划转证明); 成交总价和携带外币入境申报单或汇入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 7、经海关核验的携带毗邻国家货币 汇款证明的毗邻国家货币金额核销;
包机贸易外汇管理有关问 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汇入汇款证明(以 5、以易货方式结算的,按报关单成交
题的通知》; 毗邻国家货币结算的提供); 总价以进口货物报关单抵扣核销;
6、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8、进口报关单(以易货贸易结算的); 6、从境外贸易机构在境内银行开立的
9、境内商业银行相应资金划转证明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毗邻国家货币边境
(从境外贸易机构在境内银行开立的 贸易专用账户收回货款的,按报关单成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毗邻国家货币边 交总价和境内商业银行相应资金划转证
境贸易专用账户收回货款的); 明上注明的金额核销;
10、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通过 7、通过境内居民个人汇款收回的外汇
境内居民个人汇款收回外汇货款的)。 货款的,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和出口收
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上注明的金额核销。
旅游购物商品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1、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1、以现汇结算的,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全
办法》;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额收汇核销;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3、购货发票; 2、以外币现钞结算的,按报关单成交总
办法实施细则》; 4、核销专用联/外币现钞结汇水单/ 价和外币现钞结汇水单或个人汇入汇款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人民币入账证明。 注明的结汇金额核销;
3、以人民币结算的,按报关单成交总价
和人民币入账证明上的人民币金额核销。
对台小额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1、以现汇结算的,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全
办法》;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额收汇核销;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2、以外币现钞结算的,按报关单成交总
办法实施细则》; 4、加盖对台公司公章的出口专用发票; 价和外币现钞结汇水单注明的结汇金额核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5、注明“对台小额贸易出口收入”的 销;
核销专用联(以可兑换货币现汇结算的提 3、以人民币结算的,按报关单成交总价和
供)、外币现钞结汇水单、购货发票(以 人民币入账证明上的人民币金额核销。
现钞结算的提供)、银行出具的人民币入
账证明 (以人民币结算的提供)。
对台贸易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参照一般贸易方式处理。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4、核销专用联。
有权军事装备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参照一般贸易方式处理。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
无权军事装备 单;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寄售代销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1、按出口报关单成交总价全额收汇核销;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2、若实际收汇与成交总价有差异,不能全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 额收汇的,还应提供寄售代销确认书。
单;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5、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退运货物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1、出口未收汇退货:提供出口收汇核销报 按出口报关单成交总价全额收汇核销或凭 1、用于抵扣的进口报关
办法》; 告表、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盖有 相应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抵扣核销。 单,需通过“中国电子口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注明“退运 岸-进口付汇系统”进行
办法实施细则》; 货物”的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关单。 核注、结案;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2、出口已收汇退货: 2、对出口已收汇退货,
(1)对于已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提供注明 需退赔外汇的,按退赔外
“退运货物”的进口报关单、税务部门出具 汇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的未退税证明或已补税证明;(2)对于已收
汇尚未办理核销的:提供出口收汇核销报告
表、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盖有海关“验讫
章”的核销单、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
报关单、注明“退运货物”的盖有海关“验
讫章”的进口报关单;发生预退税的,还要
同时提供未退税证明或已补税证明。
3、进口退货:提供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提
供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注明“退
运货物”的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
单、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关单,对
于已经办理付汇手续的退运货物还应当提供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进料料件复出、进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按出口报关单成交总价全额收汇核销或凭 用于抵扣的进口报关单,
料边角料复出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相应的进口报关单抵扣核销。 需通过“中国电子口岸-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 进口付汇系统”进行核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注、结案。
5、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关单(抵扣
时提供)。
进料料件退换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按出口报关单成交总价全额收汇核销或凭
办法》;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相应的进口报关单抵扣核销。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
办法实施细则》; 4、不收汇的提供盖有海关“验讫章”的相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应的进料加工类的进口报关单。
保税工厂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按出口报关单成交总价全额收汇核销或凭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相应的进口报关单抵扣核销。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收汇时提供)
出料加工 5、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关单(加工
后货物运回且不收汇的提供)。
租赁贸易、租赁不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1、如外方为承租方的,按出口报关单成交 用于抵扣的进口报关单需
满一年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总价金额收汇核销,若收回的租金金额不 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进口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 足核销的,差额部分可凭退回设备(货物) 付汇系统”进行核注、结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的进口报关单办理抵扣核销; 案。
5、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2、如我方为承租方的,设备(货物)退运出
6、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进口报关单(租 口后,凭进口报关单电子底账打印件(加盖
赁合同规定租赁期满租赁设备需运回的提 银行业务公章)办理不收汇差额核销。
供)。
进料非对口 1、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 按出口报关单成交总价全额收汇核销。
2、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五、电子数据补录入
项 目 主要法规依据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注意事项
报关单补录入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1、盖有海关“验讫 1、对“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中有该 1、报关单补录入的条件应至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办法》; 章”的核销单; 笔报关单相关信息的(没有实行电子化管理的 (1)报关单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外汇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2、盖有海关“验讫 除外),在“出口收汇监管系统”中进行数据 局状态为“已交”的,因网络不通、系统技术故障
办法实施细则》; 章”的报关单。 补录入; 无法正常获得相关电子底帐;(2)在“中国电子口岸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2、报关单数据补录的编码规则为:4位口岸代 出口收汇系统”上外汇局状态为“未交”的,且出
码+4位申报出口年份+“1”+9位海关编号,共 口单位无法进行网上交单或无法到海关办理出口报
计18位数字。 关信息补录手续或相关数据;
2、外汇局留存相关纸质凭证。
收汇信息补录入 核销专用联。 1、对不需办理国际收支申报且可出具核销 1、对于需要办理国际收支申报的,首先在国际收
专用联的,可以直接录入;对福费廷、保理 支申报等相关系统中查询收汇信息,分情况处理:
业务、买方信贷等在国际收支申报之前需要核 (1)有收汇信息的,因技术原因无法转入出口收汇
销的,凭银行出具的注有核销专用号码的核销 核报系统,同时应打印相应的查询界面;(2)无
专用联补录入(自动核销企业除外); 收汇信息的,出口单位到银行进行补申报或通知相
2、对国际收支申报等相关系统中有相关收 关银行将收汇信息传送至外汇局;
汇信息的,可以在“出口收汇监管系统”中进 2、外汇局留存相关纸质凭证。
行数据补录入。
进口报关单补录入 1、盖有海关“验讫 1、对在“出口收汇核报系统”中因技术原因 1、在“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中查询相关
章”的进口报关单; 无法下载,而在海关的“中国电子口岸-进口 报关信息,并打印查询界面;
2、海关出具的进口 付汇系统”中有相关进口报关单信息且未被核 2、在“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中无相关信
报关信息核对证明。 注及结案的,可以进行数据补录入。 息的,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信息补录手续
2、进口报关单数据补录的编码规则为:4位口 或直接向海关进行查证;
岸代码+4位申报进口年份+“1”+9位海关编号, 3、外汇局留存相关纸质凭证。
共计18位数字。
人民币入帐凭证补 人民币入帐凭证。 对按规定以人民币核销的,可以进行人民币 外汇局留存相关纸质凭证。
录入 收入数据的补录入,编码规则为:6位地区代
码+999999+6位日期+4位外汇局顺序号(共22
位数字)。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