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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4年第二批煤炭出口配额的通知

发改经贸[2004]953号颁布时间:2004-05-31

     2004年5月31日 发改经贸[2004]953号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中 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    为保证2004年煤炭出口工作顺利进行,经商商务部,现将2004年第二批 煤炭出口配额下达给你们。2004年第二批煤炭出口配额共2870万吨,其中炼 焦烟煤270万吨。各出口企业第二批煤炭出口配额的安排是:    中煤公司1150万吨,其中炼焦烟煤160万吨;    神华公司1180万吨,其中炼焦烟煤25万吨;    山煤公司350万吨,其中炼焦烟煤50万吨;    五矿公司190万吨,其中炼焦烟煤35万吨;    请你们将出口配额执行情况及时报我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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