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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办涉及军队走私、违规案件注意事项的通知

调查[1991]31号颁布时间:1991-07-19

     1991年7月19日 调查[1991]31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今年以来,一些海关相继查获涉及军队参与走私、违规的案件。为妥善处理这类 案件,现提出注意事项如下: 1.查缉时,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又要讲究方法策略,要避免在现场发生冲突; 2.查获这类案件应当做好现场记录和取证工作,并及时将主要案情及办案中遇到 的问题向当事部队的当地上级领导机关反映,以取得支持和配合; 3.对这类案件应依法处理。在处罚通知书发出前,可与当事单位的上级领导沟通 意向,讲明处罚依据,求得进一步支持。 4.未经总署同意,对这类案件不公开报道。 以上意见,请研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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