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客运输中,什么是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和持失效客票乘运?
颁布时间:1999-10-11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1/99信息】 客票是旅客运输合同的证明,旅客持有
客票一般也就意味着其与承运人之间有运输关系的存在,旅客凭客票就可以要求
承运人履行运输的义务,但是由于客票具有流通性和一次性的特点,如铁路运输
中的火车票,所以旅客也必须履行持有效的客票进行乘运的义务。但是在旅客运
输中常常出现旅客无票进行乘运、越级乘运、超程乘运或者持已经失效的客票进
行乘运的现象。
所谓无票乘运,就是旅客没有客票就进行乘坐,例如某旅客没有买客票,就
混上火车,无票从北京乘坐到了广州。
所谓越级乘运就是指旅客自行乘坐超过客票指定的等级席位,如在海上旅客
运输合同中,旅客买的是四等舱的客票,但他在船上自行占了三等舱的席位。
所谓超程乘运就是旅客自行乘运的到达地超过了客票指定的目的地,例如在
铁路运输中,旅客购买的客票上的目的地是长沙,而该旅客却持该客票坐到了广
州,这就是典型的超程乘运。
所谓持失效客票乘运,就是旅客持有已经失去乘坐效力的客票从某地乘坐到
了另一地,例如在铁路运输中,某一旅客于1998年10月21日持199S
年10月10日的客票进行乘运,该旅客的乘坐行为就是持失效客票进行乘运的
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