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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颁布时间:1999-09-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9/30/99信息】 承租人的主要权利:   1.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 承租人行使索赔权。承祖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 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 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1,承祖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有租赁物期间的维 修义务。   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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