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欺诈?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具有哪些构成要件?
颁布时间:1999-08-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6/99信息】 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
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
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例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的商品应当说明书,
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以验取定金或者货款等。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
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限于错误而仍为之。欺诈的故意既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因此
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
2、要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
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可是消极的行为。欺诈行为在实
践中可分故意陈述虚假事实的欺诈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欺诈。
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就是虚假陈述,儒将劣质品说成优等品;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
指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布告制的。
3、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由于受欺诈的结果。只有当欺诈行为使他人陷于错
误,而他人由于此错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而与之签订了合同,才能构成
受欺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