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颁布时间:1999-08-11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1/99信息】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指生效与否尚未
确定,需要由第三人做出承诺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自身的效力合同。双
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后,作为第三人的权利对此承认,合同生效,对此拒绝,合同
生效。在权利人承认或者拒绝前,该合同的效力处于未定状态。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经理
人许可与相对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或者精神状态不相适应的合同、无代理权
人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权利人财产的合同。对于这些合
同下面将分别作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