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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可分为哪几种?

颁布时间:1999-08-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0/99信息】 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 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约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 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 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其 作用与附条件合同重的生效条件相当。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 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 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 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故本条规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 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附期限合同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 如“合同成立之日起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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