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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事局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探亲假、年休假等有关假期待遇问题的通知

深人发[1996]81号颁布时间:1996-01-01

     1996年 深人发[1996]81号 各区人事局,市属各机关事业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探亲假、年休假等有关假期待 遇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第一条中“按工作人员与探亲对象 居住在异地。并且双方居住地相距一般在80公里掌握”的规定在我市地域范围内的 不予执行,其他规定请按照执行。 符合探亲规定的工作人工作探亲路费仍按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81〕财事字第113号文)执行,以本人的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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