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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搞好交通秩序整顿工作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7]180号颁布时间:1997-04-22

     1997年4月22日 深地税发[1997]180号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1997]39号《关于配合公安交管 部门搞好交通秩序整顿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结合实际,抓好 贯彻落实。 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搞好交通秩序整顿工作的通知 (1997年4月11日 深府办[1997]3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配合全市整顿市容环境,迎接香港回归祖国,贯彻施行《深圳经济特区道 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市政府同意公安交通管理局于四、五、六月份开展为期 百天的整治交通秩序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特别 是三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的工人学习《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做到熟悉《条例》内容,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协助交警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二、为疏导交通,缓解阻塞,市公安局发出了《关于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管制 的通告》,通告规定:深南路白天禁止摩托车行驶;车辆行驶高峰期禁止小型货 车在深南路、笋岗路等十二条道路上行驶;燕南路、华发路、振华路、振兴路实 行单向交通组织。上述规定从4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各部门要教育驾驶人员 坚决听从交通民警指挥,服从交通民警管理,保证车辆运行畅通。   三、凡被交警查获交通违章行为的驾驶员要自觉接受处罚,对不听从交警指 挥和纠正的严重违章行为,公安交管部门除按章予以处罚外,还将作好登记并通 报其所属单位,严禁说情走后门,要维护执法行为的严肃性。   四、凡无牌无证汽车、摩托车必须持车辆照片,拓印好车架号、发动机号到 所辖交警大队办理普查登记手续。凡无牌证的机动车一律不准上路行驶,一经发 现将予以查扣并按有关规定罚没处理。   五、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人,落实谁主 管谁负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把它作为落实“迎回归、创三优、 争一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六、各单位发现交通民警在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公安交通管 理局交通指挥中心(电话:3228228)交通管理局要认真查处,防止发生 不依法执行公务或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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