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分管处室工作的决定
深财[1997]6号颁布时间:1997-02-25
1997年2月25日 深财[1997]6号
各处室、各区财政局、各下属单位:
根据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和深发[1997]2号文关于加强各级干
部交流和岗位轮换的要求,经局党组讨论,决定对局领导分工负责处室作一次全
面调整。调整后的分工如下:
陈锡桃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分管预算处、行财处和人事处;陈兆民副局长
分管外经处,企财处和会计处;孙枫副局长分管综合处、大检办(监察处)和资
金处;成泽民副局长分管农财处、地方收入处和社保处;凌时英书记分管机关党
委、纪检组和下属单位;张奕炎局长助理分管办公室和基建处,并协助管理下属
单位行政和财务。以上调整从1997年2月2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