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所属外贸企业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批复
湘财外字[1994]15号颁布时间:1994-01-14
1994年1月14日 湘财外字[1994]15号
省外经委:
你委[1993]湘经贸财字第043号《关于请求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湖南省分会所属外贸企业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中国国际贸
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所属湖南省亚通国际贸易公司、湖南省威特国际贸易公司、
湖南省汇源国际贸易公司、湖南省康利国际贸易公司、湖南省金艺国际贸易公司、湖
南省惠利国际贸易公司、湖南省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公司、湖南省利达国际贸易公司深
圳实业公司等八家公司纳入省级预算内管理,并请按规定向省财政厅报送会计报表。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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