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对外经营利润免征所得税的批复
湘财外字[1994]259号颁布时间:1994-09-12
1994年9月12日 湘财外字[1994]259号
湖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外经营利润免征所得税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1.同意你公司驻外机构及国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项目单独核算。这部分业务
执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同意你公司的境外收入在1994年和1995年免缴
所得税。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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