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终止省冶金企业集团总公司投入产出总承包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财工字[1998]18号颁布时间:1998-06-09
1998年6月9日 湘财工字[1998]18号
省冶金企业集团总公司:
为认真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规政策,规范公司经营,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
决定从1998年元月1日终止对你总公司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承包终止后,你公
司所属企业收入预算级次不变,即:增值税的75%属省上划中央收入,增值税的
25%、营业税、所得税等属省级收入,附加税费属企业所在地财政收入。你公司
1996年省财政借款的余额12000万元必须归还。1995年以来,因效益滑
坡,导致承包任务未完成,欠交的54012万元暂作你公司对省财政的欠款,以后
视效益情况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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