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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纪委机关实行办案补贴的函

湘财(95)行字第281号颁布时间:1995-09-20

     1995年9月20日 湘财(95)行字第281号 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鉴于省纪委办案工作的待殊性,经研究并报省政府领导批准,同意你委机关对直 接外出办案人员实行办案补助,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该补贴从1995年 9月1日起执行。其经费从本单位业务费中解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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