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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用汇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外[2002]25号颁布时间:2002-06-22

     2002年6月22日 湘财外[2002]25号 省直各单位,各市州财政局:   为加强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主党派的因公出国用汇管理,保 证外事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用汇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预[2002]3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各市州要认 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加强对出国人员执行财经纪律的教育,严格遵守各项 费用开支标准,节约财政支出,确保外汇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用汇管理办法》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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