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省劳动厅关于转发“一九九五年特种定向债务发行办法”的通知
湘财(95)综字第221号颁布时间:1995-07-20
1995年7月20日 湘财(95)综字第221号
为做好我省一九九五年特种定向债券发行工作,现将财政部、劳动部制定的“一
九九五年特种定向债券发行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就今年的发行
工作作如下规定,请一并执行。
一、中央分配我省一九九五年特种定向债券发行任务 万元,主要向养老保险
基金、待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两金”)定向发行。此项任务属于派购性质,必须
按期足额完成。
二、各地特种定向债券任务是根据各地上报的一九九四年度“两金”决算滚存结
余数扣除历年认购国库券后,按银行存款和财政专户存款的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三、根据财政部、劳动部文件精神,各地1990年以“两金”认购的特种国债
在今年到期还本付息时,其本金和利息一律转换为今年的特种定向债券任务,多退少
补。
四、为保证我省今年特种定向债券发行款项及时上划中央,各地务必在8月25
日前将发行款项用银行汇票上划省国债资金专户。
五、建委系统、保险公司系统的认购任务由省建委、省保险公司统一分配下达,
其款项亦由两单位统一办理划转手续。(收款单位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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