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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人行省分行、省国局、省地税局、财政部驻湘专员办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立即停止集贸市场税收分成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湘财(95)预字第195号颁布时间:1995-07-04

     1995年7月4日 湘财(95)预字第195号   现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预字[1995] 249号“关于立即停止集贸市场税收分成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有关统计上报今年以来各月税务部门已提取的集贸税分成数字和补交入库的数字,请 分别按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省国库的要求,逐月上报。 附件: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立即停止集贸市场税收分成的紧急通 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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