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3日 湘劳社[1999]270号
各市、州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直属企业下岗
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地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严
格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同时,要
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劳动保障
厅、财政厅。
附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直属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
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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