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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财社字[1999]62号颁布时间:1999-11-16

     1999年11月16日 湘财社字[1999]62号 各市州财政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社字 [1999]1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为了加大 对劳服企业的扶持力度,从1997年开始,已将省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就业经费中 的扶持生产资金改为劳服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因此,省劳动厅、省财政厅湘劳 [1997]295号文件继续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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