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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杭政采办[2004]13号颁布时间:2004-04-01

     2004年4月1日 杭政采办[2004]13号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市)采购办(中心),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评标活动,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七部委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 定》(2001年7月5日第12号)以及《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评标运行规则》 (浙政采办[2001]16号)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作如下 通知,请参照执行。   一、必须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在组织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必须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以下 简称评委会)或评标小组。评委会或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评委会或评标小组的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 询价采购小组为三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 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或评标小组设负责人的,由评委会或评标小组成员推荐 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   二、必须保证评标专家确定的公正性。   评委会或评标小组专家必须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或报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确定。评委须持市采购办颁发的专家证参加评标活动。 评委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三、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   评标程序为:   (一)初评   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确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二)细评   审查投标文件,提出投标文件中的疑问,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进行质疑。必 要时要求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答复,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终评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可以从以下三种评标方法中选择一种方 法进行评标: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 要求的招标项目。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 推荐为中标人。   (3)根据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完成详细评审后,评委会或评标小组应当拟定一 份“标价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标价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 的投标报价、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   2.综合评估法   (1)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进 行评审。   (2)根据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 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人。 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可以采取打分的 方法或者其他方法。   (3)评委会或评标小组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 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   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后,评委会或评标小组应当对这两部分的量化结 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   (4)根据综合评估法完成评标后,评委会或评标小组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 比较表”和“综合评估比较汇总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综合评估比 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作的任何修正、对商务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 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综合评判,确定推 荐名次。   3.优选打分法:   (1)评委根据标书及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因素(价格、质量、信誉、服务等)及 相应加权分(加权分应在评标开始前由评委会统一确定),对评标因素进行折算,推 荐最高分的投标者为中标人。   (2)根据优选打分法完成评标后,评委会或评标小组应当拟定一份“优选打分 表”和“优选打分汇总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优选打分表”应当载 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货物或服务的质量以及技术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商家信誉、 售后服务等。   四、必须按规范的要求写出评标报告。   评标过程中,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要制作评标记录。评委必须独立发表评审意见或 评分,认真填写有关评审、评分表,并签名。评标结束后,评委会或评标小组应写出 完整的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委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可以在评审、评 分表上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委或评标小组成员如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 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写出评标报告。   (一)公开招标   按评标程序和分别采用的三种评标办法,作出评标报告(见附件一、附件二、附 件三)。   (二)邀请招标   参照公开招标的评标办法,作出评标报告。   (三)竞争性谈判   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并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 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 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写出 《杭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报告》(附件四)。竞争性谈判也可参照公开 招标的评标办法,作出评标报告。   (四)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后,由 谈判小组写出《杭州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报告》(附件五)或双方签署的谈 判情况报告。   (五)询价   按照询价采购条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成交供应商,同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并由询价小组写出《杭 州市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报告》(附件六)。   五、必须加强对评标活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开标、评标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评委会或 评标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提出回避,并由市采购办在专家库中临时 指定其他专家替补。对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失公正的行为有权提出质询,并予以制止。 对评委在评标活动中的表现,有考察权、建议权,为建立评委档案和评价评委提供依 据。 附件一:1、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评标报告(略)      2、杭州市政府采购标价比较表(略) 附件二:1、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评标报告(略)      2、评委综合评估比较表(略)     3、评委综合评估比较汇总表(略) 附件三:1、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评标报告(略)     2、评委优选打分表(略)     3、评委优选打分汇总表(略) 附件四:杭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报告(略) 附件五:杭州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报告(略) 附件六:杭州市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报告(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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