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批准“HIV-97远程医疗咨询系统”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企一[1998]342号颁布时间:1999-01-06
1999年1月6日 沪财企一[1998]342号
现将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市高转(98)第007号《关于
批准“HIV-97远程医疗咨询系统”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受理、落实认定项目的财税优惠政策,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批准“HIV-97远程医疗咨询
系统”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1998年12月18日 沪高转(98)第007号
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经审定,现批准以下3
个项目列入1998年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之列,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
心“一门式”服务各有关部门按沪府发[1998]23号文的要求,受理有关项目
优惠政策事宜。
批准认定的项目名单如下:
1.HIV-97远程医疗咨询系统
(上海健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商品真伪的电话一计算机查询系统
(上海品杰防伪技术有限公司)
3.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监控和远程访问系统
(上海复旦光华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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