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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批准“HIV-97远程医疗咨询系统”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企一[1998]342号颁布时间:1999-01-06

     1999年1月6日 沪财企一[1998]342号   现将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市高转(98)第007号《关于 批准“HIV-97远程医疗咨询系统”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受理、落实认定项目的财税优惠政策,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批准“HIV-97远程医疗咨询 系统”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1998年12月18日 沪高转(98)第007号   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经审定,现批准以下3 个项目列入1998年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之列,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 心“一门式”服务各有关部门按沪府发[1998]23号文的要求,受理有关项目 优惠政策事宜。   批准认定的项目名单如下:   1.HIV-97远程医疗咨询系统          (上海健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商品真伪的电话一计算机查询系统          (上海品杰防伪技术有限公司)   3.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监控和远程访问系统          (上海复旦光华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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