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转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批准“助动车以液化气替代汽油为燃料的装置”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企一[1998]262号颁布时间:1998-10-30
1998年10月30日 沪财企一[1998]262号
现将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沪高转(98)第004号《关于
批准“助动车以液化气替代汽油为燃料的装置”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
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规定受理、落实认定项目的财税优惠政策,并将情况及
结果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批准“助动车以液化气替代汽油
为燃料的装置”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1998年10月8日 沪高转(98)第004号
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经审定,现批准以下
11个项目列入1998年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之列,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
目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各有关部门按沪府发[1998]23号文的要求,受理
有关项目优惠政策事宜。
批准认定的项目名单如下:
1.助动车以液化气替代汽油为燃料的装置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一一研究所)
2.圣洁医生消毒洗涤液
(上海天娜药物研究所)
3.医药中间体一去氧氟尿苷(DFUR)
(上海倍宁药业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4.甲壳质纤维及医用产品
(上海天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5.非吸附型高浓度稳态二氧化氯固体消毒剂
(上海文华消毒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6.未知生长因子浓缩饲料
(上海邦成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7.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上海东昕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8.YS·PBR型特种混炼橡胶制品
(上海云深机电有限公司)
9.中新MR9C-3型数码艺术影像系统
(上海中新电子有限公司)
10.GZZ2-05-3B型电码探空仪
(上海无线电二十三厂)
11.海洋生物制品(金海豹胶丸)
(上海中洋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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