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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解决会计电算化工作中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

沪财会[1999]31号颁布时间:1999-04-01

     1999年4月1日 沪财会[1999]31号   随着我国经济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化应用的日益发展,计算机技术已涉及到国民经 济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成为当前信息管理工作的当务 之急。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9]9号文《关于解决好会计电算化工作中计算机 2000年问题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各区、县财政局,业务主管部门以及会计软件 开发、经销、使用单位高度重视并限时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各区、县财政局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会计电算化中计算机200 0年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广泛宣传计算机2000年问 题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影响,基层单位要主动与会计软件以及相关的软硬件厂商取得 联系,限时解决各单位会计电算化中的2000年问题,并会同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应 急措施,包括数据备份工作,避免到达2000年时造成会计工作的混乱。   二、各区、县财政局和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从事会计软件及包含会计软件的其它 软件产品的开发、经销单位制定出解决2000年问题的方案,主动为用户解决20 00年问题,并提供会计电算化工作中2000年问题的咨询服务。   三、年内各区、县财政局和业务主管部门除要求所属各单位对会计电算化工作中 是否存在2000年问题进行自查外,还应制定方案,落实职责,并组织力量对各单 位进行复审,确保计算机系统在2000年后的正常运行。至1999年11月底, 不能解决2000年问题的用户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会计软件。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会计事务管理处联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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