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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贯彻财政部《关于解决好会计电算化工作中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沪财会[1999]46号颁布时间:1999-06-11

     1999年6月11日 沪财会[1999]46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解决好会计电算化工作中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财 会字(1999)9号]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解决会计电算化工作中计算机2 000年问题的通知》[沪财会(1999)31号]的要求,各会计软件开发、经 销、应用单位须高度重视并限时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为确保本市各会计软件 应用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切实减少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影响,经研究,决定委 托软件行业协会的上海市会计软件专业委员会和上海市科委所属软件技术开发中心的 评测实验室进行有关2000年问题的评测工作(测试内容见附件)(略)。199 9年6月底对于采用尚未通过评测的会计软件的应用单位,财政部门将暂停对其的验 收工作。望各单位尽早通知所属电算化应用单位督促软件开发、供应商尽快解决有关 计算机2000年问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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