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上海纺织、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再就业工程试点的意见
沪府发(1996)33号颁布时间:1996-07-12
1996年7月12日 沪府发(1996)33号
为了进一步深化本市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帮助和扶持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的行业
开展再就业工程,按照市委常委会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上海纺织、仪电控股(集团)
公司开展以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工程试点。现提出试点意见如下:
一、构建新模式,探索新机制随着近年本市企业改革的深入发展,分流安置困难
企业大批下岗待工人员的工作十分艰巨,必须探索新的举措。在控股(集团)公司成
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有利于构建控股(集团)公司与困难企业共同负担、政府与社会
给予资助为特色,以中介机构托管为主要形式的新模式,做到既不让下岗职工继续滞
留于企业内部,又不简单地把他们推向社会。通过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将逐步形成
两个新机制,一是形成国有企业兼并、破产的新机制,实现国有企业优胜劣汰的良性
循环,切实改善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帮助企业轻装上阵。二是形成下岗待工人
员再就业的新机制,在保障下岗待工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增强他们再就业意识和参
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积极推动年轻下岗待工人员自谋出路,重点帮助有困难的中老年
下岗待工人员再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实行提前退体。
二、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运行方式
(一)性质:再就业服务中心是隶属于控股(集团)公司内部的再就业服务中介
机构。
(二)领导制度与组织形式:再就业服务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成员
由控股(集团)公司任命。再就业服务中心下设工作分中心、工作站或劳动服务公司,
其工作人员由再就业服务中心聘任。
(三)工作职责:接受控股(集团)公司委托,根据分流安置的可能,有控制地
吸纳企业破产、兼并、停产、调整等过程中产生的再就业困难的待工人员。按照托管
协议,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托管人员开展教育培训、职业介绍和组织劳务输出等
服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进行相应管理。
(四)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托管人员的有关待遇,凡因企业兼并、停产等困难
而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托管人员,可向再就业服务中心申领按本市企业下岗待工人
员生活补贴标准计发的托管人员基本生活费、按再就业服务中心规定报销的门诊医疗
费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凡因企业破产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
托管人员,可申领基本生活费、按有关规定报销门诊医疗费用及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
遇。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托管人员不再享受安民帮困基金,同时,最长托管期一般
不超过两年。
三、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基本经费来源及管理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基本经费预算由三
部分组成:
(一)按本市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计发的托管人员基本生活费;
(二)按再就业服务中心规定办法予以报销的门诊医疗费;
(三)托管人员养老、医疗的社会保险费用。
根据以上费用范围、有关标准和按今年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托管规模10万人(其
中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约7万人,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约3万人)测算,
全年需要经费4.3亿元,半年约需要2.1亿元。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基本经费由市
财政的安民帮困基金、外来劳动力管理基金和控股(集团)公司出资三个方面承担。
今年下半年,由市财政一次划拨0.7亿元,市劳动局从对使用外地劳动力单位征收
的管理基金中划拨0.7亿元,两者相加后按7:3的比例分别划拨给上海纺织、仪电控股
(集团)公司,即上海纺织、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分别为0.98亿元、0.42亿元。两
个控股(集团)公司自行筹措0.7亿元,其中上海纺织、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分
别为0.49亿元和0.21亿元。再就业服务中心每年的基本经费由市劳动局统一核定,实
行专款专用。其中安民帮困基金核定后,由市财政划拨给各控股(集团)公司;外来
劳动力管理基金的征集和拨付由市劳动局统一负责。市劳动局应督促各控股(集团)
公司将其出资及时到位。
四、促进再就业的目标与渠道上海纺织、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要依靠自身努力
和社会支持,完成每年分流转移托管人员,40%以上的目标。主要分流安置渠道是:
(一)条块结合,有序转移下岗待工人员。各区、县政府要从政治的高度,配合
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帮助吸纳上海纺织、仪电控股(集团)公司的下岗待工人员。
控股(集团)公司应以加强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同杜区的经济联
系,以繁荣地区经济为目标,开展企业、社区优势互补,发展杜区会馆、服务事业,
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二)在政府总体调控下,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由有关部门与
工业、商业主管部门协调组织工业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可采取项目合作、招工录
用,劳务输出等途径。今年各级商业企业新增岗位招工时,必须按70%的比例吸纳
本市下岗待工人员。
(三)结合职业介绍,加强培训教育。再就业服务中心要建立广泛的就业信息网
络,结合职业介绍,开展职业培训,组织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
(四)鼓励下岗人员自谋职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可制订经济补偿的办法,并给予
各种支持,鼓励下岗人员自谋职业。此外,鼓励创办新型经济组织,安置下岗人员。
各控股(集团)公司应当提高资产经营能力,积极创造多种经济成分的生产经营实体,
在盘活资产存量的同时,扩大工业劳动力的分流安置渠道。为支持再就业服务中心的
分流工作,今年确定拨给两个控股(集团)公司提前退休名额7000名左右,其中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4000名,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3000名。
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在上海纺织、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进行以再就业服
务中心为主要内容的试点,是今年本市推进再就业工程、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探索,
是维护劳动者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民心工程。为此,必须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一)成立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主要由市
劳动局承担,以更好地进行试点指导和协调。
(二)市政府近期将组织研究制订若干促进再就业的配套政策措施。市有关综合
部门要积极支持试点工作及面上的再就业工程。
(三)上海纺织、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应由主要领导负责,建立有关试点工作
制度,制订操作细则,抽调有热情、有责任心的干部投入工作,并注意工作方法,积
极稳妥组织实施。
(四)各区、县政府要从全局出发,全力支持试点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控
股(集团)公司要同心同德,条块之间要加强联系协调,共同努力使试点尽快取得成
效,推动社会就业、保障机制的完善,促进上海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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