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5-12-30
“十四五”以来,湖北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聚焦优质稻米、特色淡水产品、茶叶等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深入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持续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预计到2025年底,全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总产值将达到1.19万亿元;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突破7000家,省级龙头企业达到1336家、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98家;产值过亿企业735家,居全国第4位;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6.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
明确资金支持重点,锚定产业发展方向。坚持将农业全产业链培育作为核心支持方向,每年统筹安排财政资金10亿元,重点支持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关键设备购置、技术改造、冷链物流等项目。一是强化品牌龙头培育,深挖农业“土”潜力、放大“特”优势,支持湖北优质农产品开展边疆行、沿海行、海外行及走进“北上广深”等推广活动,推动“省级龙头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协同发展格局形成。二是聚焦科技研发突破,优先支持构建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协同攻关机制,瞄准产业链技术瓶颈,助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超过68%,传统农业向智慧农业、高效农业加速转型。三是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支持发展联农带农产业化联合体,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附加值,全力推动十大产业链“一产接二连三”融合发展。
优化资金支持方式,撬动产业发展动能。不断创新优化财政支持方式,通过多元化手段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深度参与农业产业链建设。一是优化资金补助方式,重点农业产业链奖补资金采用先建后补、间接补贴等多种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省级财政五年累计投入25亿元,支持810个重点项目建设,带动市县财政和市场主体投资215亿元。对以龙头企业为重点的经营主体贷款贴息29.7亿元,吸引金融机构向全省2万家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8.1万笔,带动金融资本近3000亿元。二是深化政银协同联动,协调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金融支持,开发“虾农贷”“惠农贷”等信贷产品,设计“特色产业贷”“鳝鱼担”等担保产品,精准投放“商铺按揭贷”,并开展企业“整体授信”“循环授信”,为产业链各类经营主体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三是深入推进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拟统筹9000万元重点农业产业链资金,开展财政资金“拨改投”试点,将财政资金由受托管理机构以股权方式投资到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成长性的农业产业项目,形成“投资—运营—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
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保障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全省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工作运行机制,由财政部门和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监管。每条产业链由1位省领导担任链长,1家省直部门作为产业链牵头部门,各产业链牵头部门负责开展项目遴选与日常管理工作,精准筛选优质项目。在产业链牵头部门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后,财政部门聚焦资金保障和监管职责,负责项目审核、资金拨付,并指导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构建全流程监管闭环。在此基础上,持续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力度,每年定期公开发布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奖补资金申报指南,提升资金分配透明度;常态化开展农业产业链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全面评估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监管震慑,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后续资金分配直接挂钩,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