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放宽购房蓝印户口入户标准
颁布时间:1999-01-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5/99信息】 继1996年8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
在浦东新区率先推出购买内销商品房早办蓝印户口政策后,今年10月26日批
准出台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改购房入户双控标准为单控标准,且下调控制指标,为兄弟省市来沪人员落户浦
东、开发浦东进一步敞开门户。
据统计,两年多来,根据蓝印户口政策,793户各省市人员,购买了14
17套房屋,面积约13万平方米,金额约5亿多人民币。购买人员主要来自浙
江、江苏,分别占总成交户的27.6%和24.2%,其余人员分别来自其他
20多个省市、自治区。
根据新的规定,原定购房入户的购房面积80平方米和总房价40万元人民
的双控标准,现已改为单控标准。主要内容是:其一、以购房面积计,凡在上海
市购一套房屋面积达到70平方米,或在浦东新区购房面积达到65平方米的,
即可申报一个蓝印户口;其二,以购房总价计,凡在本市中心区域购房一套总价
达35万元,或在浦东新区小陆家嘴地区购房一套总价达32万元的,亦可申报
一个蓝印户口;其三,浦东新区小陆家嘴以外、内环线以内地区购房一套总价1
6万元的可申报一个蓝印户口;其四,浦东新区内环线以外地区购房一套总价1
0万元的,可申报一个蓝印户口;其五,为了使购房入户者在工作、就学、家庭
生活方面更为便利,新规定将购房类蓝印户口五年转为上海市户口的时间规定改
为三年。
据了解,为实施新规定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与浦东房地产交易市场每周两次
联合办公,定时定点进行“一条龙”系列服务;并将在12月3日至6日举行的
浦东新区大型房产交易会上进行现场咨询和服务。新区还将进一步调整办理蓝印
户口的收费标准。
另悉,上海市政府已同意,凡在1998年10月26日后在浦东新区购内
销商品房即可享受蓝印户口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