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辽宁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辽宁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国有亏损工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生产的补充通知》

辽银计字[1998]307号颁布时间:1998-06-30

     1998年6月30日 辽银计字[1998]307号 人民银行各市分行;省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各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各 市国家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人民银行总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银发[1998] 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支持国有亏损工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生产的补 充通知》转发你们,请各有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支持国有亏损工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生产的补充通知 (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