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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关于实行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备案审批“一站式”联合办公的通知

京关办[1996]333号颁布时间:1996-09-12

     1996年9月12日 京关办[1996]333号 各有关单位: 北京地区自7月1日全面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以来,有关管理机关精 心组织,严密部署,各企业单位积极配合,使台帐制度得到了顺利实施,有力地保证 了国务院今年三大改革之一的台帐制度在北京市得到坚决贯彻。 为积极响应北京市委提出的精神文明办实事的号召,减少企业在办理台帐过程中 的往返奔走,减轻企业负担,最大限度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便利,市台帐领导小组决 定:由陆宇澄副市长挂帅,北京海关、北京市经贸委、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等部门集中 人力、物力,共同提高办公效率,简化作业程序,集中在北京海关所属中关村海关开 展“一站式”联合办公。 现将“一站式”联合办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996年9月2日起,北京海关、北京市经贸委、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三家在中 关村海关(海淀区知春路59号),对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行“一站式”集中审批 备案、联合办公。 二、凡北京市经营单位和加工企业(包括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 开展的加工贸易),在其批准范围以内的均可在中关村海关台帐“一站式”联合办公 场所一次性办结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中央级工外贸公司仍需到外经贸部办理合同审 批),海关核准备案,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向银行申请设立台帐海关办理合同备案登 记及加工贸易手册制发等手续。 三、经营加工贸易的单位完成产成品加工出口的,在上述“一站式”办公场所可 一并集中办理海关核销、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等各项有关手续。 四、平谷、密云、怀柔、顺义四县各加工贸易企业及需在异地加工的企业仍到市 经贸委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90号)办理合同审批,上述四县加工贸易 企业的海关备案及银行台帐设置目前仍在北京海关驻平谷办事处、平谷银行办理。 五、“一站式”联合办公制度推行以后,各相关企业对办公程序及作业流程进行 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联系: 北京海关保税处:62621177-8805 北京市外经贸委办公处:62621177-8908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626211778907 为保证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有效实施及“一站式”联合 办公的顺利进行,北京海关将在北京市政府的指导帮助和各相关职能机关的支持配合 下,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 “一站式”管理制度和办公程序,以利于全面推行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银行保证 金台帐制度,促进北京市加工贸易的发展。 特此通知。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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