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的通知
京地税法[2000]320号颁布时间:2000-08-01
2000年8月1日 京地税法[2000]320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处罚案卷,根据《北京市
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
标准》(以下简称《处罚案卷标准》,京政法制监字[2000]29号),作为今后行政处
罚案卷制作和评查的依据。现将此标准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
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应按照市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地税法[2000]292号)有关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的要求,认真学习《行政处罚
法》和《处罚案卷标准》,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行政处罚案卷是处罚行为全面、客观的反映,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执法机
关和人员的执法水平。因此,各单位应在贯彻执行《处罚案卷标准》的同时,充分重
视行政处罚在实体上和程序上的合法性、有效性,依据法律、法规和市局有关文件进
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为,完善处罚文书的
立卷归档工作。
三、年内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时,将把对行政处罚案卷的检
查作为一项内容。希望各单位按照《处罚案卷标准》的要求进行文书归档和案卷制作,
以确保处罚案卷的合法性。
四、各单位在执行《处罚案卷标准》时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的通知(2
000年6月30日 京政法制监字[2000]29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