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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新国税函[2001]97号颁布时间:2001-04-10

     2001年4月10日 新国税函[2001]97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1]17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国家邮政局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邮政局拨付的“收支差额”30960万元,分解给各地,以弥补自治区邮政企业 2000年度经营亏损。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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