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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1]127号颁布时间:2001-07-23

     2001年7月23日 陕地税发[2001]127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音乐茶座,从2001年5月1日 起,全省统一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麻将馆、钓鱼场等统一按照“娱乐业——游艺” 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请一并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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