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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提取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批复》的通知

市地税字[2002]12号颁布时间:2002-01-15

     2002年1月15日 市地税字[2002]12号 市地税高新开发区分局、碑林区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提取2001年 度总机构管理费的的批复》(陕地税函[2001]30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 执行。 附件: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提取2001年度总 机构管理费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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