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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国税发[2001]342号颁布时间:2001-12-14

     2001年12月14日 陕国税发[2001]342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1]1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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