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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友谊东路证券营业部2001年度上缴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陕国税函[2002]26号颁布时间:2002-01-21

     2002年1月21日 陕国税函[2002]26号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1年度总机 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1]900号)规定,国信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西安友谊东路证券营业部2001年度上缴总机构管理费200万元准予在税 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缴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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