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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1997]113号颁布时间:1997-07-15

     1997年7月15日 陕地税发[1997]113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 发[1996]2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 局、公安厅联合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 知”(陕国税发[1997]051号)文件精神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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