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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远市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请示

开国税发[2004]117号颁布时间:2004-06-08

     2004年6月8日 开国税发[2004]117号 红河州国家税务局:   开远市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2003年9月23日新成立的公司。税务登 记证号532502753570059,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波文,公司注册资本738.46万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主要经营范围 是对建材、储运、贸易、服务、房地产、高新技术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行业和 领域进行投资。该公司2003年未发生经营业务,2004年开始对建材行业(主 要是水泥产品)投资,现已对砚山县远大红河有限公司、河口县红河水泥有限公司和 临沧地区河底岗红河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投资。   该企业提出2003年度按期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004年至2006年给 予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的照顾申请。经我局调查,开远市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符合 新办非公有制企业规定的条件,即《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 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 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云财税[2003]19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我 局研究,同意给予该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2004年至2006年),现报请 州局审批。   当否,请批复。 附件:1、国税管理分局请示二份    2、企业申请各二份    3、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二份    4、开户核准通知书二份    5、机构代码证二份    6、验资报告二份    7、公司章程二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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