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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流字[1994]12号颁布时间:1994-09-10

     1994年9月10日 云国税流字[1994]12号 昆明、曲靖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47号《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对列入本通知所附《三线调整企业名单》的企业, 其1993年度应缴营业税的基数,由地、市地方税务局核实后上报省地方税务局审 核。   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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