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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重庆市2004年度第二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通知

渝国税函[2004]581号颁布时间:2004-10-28

     2004年10月28日 渝国税函[2004]58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关于批准重庆市2004年度第二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 品的通知》(渝信软[2004]122号)转发给你们,作为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 惠政策的依据之一。请你们在审核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时,与本通知软件产品认真核对, 严格按照《重庆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渝国税发 [2004]2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关于批准重庆市2004年度第二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 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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