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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三)

[1992]财会字第69号颁布时间:1992-12-30

     1992年12月30日 [1992]财会字第69号 二、企业按照补偿贸易方式引进设备时,应按设备、工具、零配件等价款以及国 外运杂费的外币金额和规定的折合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借记“在建工程”、“材料 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用人民币借款支付进口关税、国内运杂费和安装费时,借记“在建工程”、 “材料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按补偿贸易方式引进的国外设备交付验收使用时,应将其全部价值。借记“固定 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归还引进设备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应支付的融资租赁费,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 本科目;发生的安装调试等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应按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 工程”科目;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引进设备、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即可交付使用的,可不通过“在建 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发生的费用,作为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 记本科目及其他有关科目。 三、长期应付款的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折合差额,除与购建固定资产 有关的,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 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外,其他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科目应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余额为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种长期应付款。 第301号科目 实收资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实际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 二、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应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 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投资者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 等实物,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 记本科目,收到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材料物资,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无 形资产”、“材料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投资者设置明细账。 第311号科目 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包括接受捐赠、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 折算差额、资本溢价等。 二、企业接受的现金捐赠,应按实际收到的捐赠款,借记“现金”、“银行存 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接受的实物捐赠,应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 据,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 三、企业按规定对财产价值进行重估产生的增值,借记“库存商品”、“材料物 资”、“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实际收到外币投资时,由于汇率变动而发生的有关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 账户折合记账本位币的差额作为资本折算差额处理。 采用合同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对实收资本进行折合的企业,在实际收到资本时, 应当按照以企业选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等科目,同时按以合同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贷 记“实收资本”科目,由于借贷方所用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差额,借记 或贷记本科目。 采用收到出资额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对实收资本进行折合的企业,如果登记注册所 用的货币与记账本位币一致,则在实际收到资本时,按以企业选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 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以收到出资额时的 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由于借贷方所用汇率 不同而产生的记账本位币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五、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而产生的差额,作为资本溢价处理。 投资者实际缴付资本时,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出资额,借记“银行存款”、“固 定资产”等科目,按投资者在新增注册资本中应占的份额等,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借贷方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六、企业按规定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七、本科目按资本公积形成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八、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为资本公积结余。 第313号科目 盈余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企业提取的公益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将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三、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提取的盈余公积结余。 第321号科目 本年利洞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 二、期未结转利润时,企业应将“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 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 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 用”、“财务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外 支出”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成本”、 “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商品销售税金 及附加”、 “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科目,借 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投资损失,则作相反会计分录。 三、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或 亏损总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322号科目 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结存余 额。 二、本科目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盈余公积补亏”、“提取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应交特种基金”、“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 三、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 税金”科目。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 亏)。 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 积”科目。 企业计算出应支付的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应付利润”科目。 企业计算出应上交财政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借记本科目 (应交特种基金),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 年度终了,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利润总额,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 “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如为亏损总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同时,将本科目内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 “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为未弥补的亏损,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的利润。 企业年终结账后发现的以前年度会计事项,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应在本科 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核算。 调整增加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上年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 配利润);调整减少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上年亏损,借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 贷记有关科目。 年度终了,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的年末余额即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第501号科目 商品销售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商品的销售收入。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的收入,也在 本科目核算。按合同规定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购、代销商品的收入,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商品的销售,应于商品已经发出、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后,收到货 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据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在实际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时,作为收 入的实现。 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商品,在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 作为收入的实现。 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实现。 采用预收贷款方式销售商品,在商品发出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以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在交款提货的情况下,如贷款已经收到,只要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买方,不论 商品是否发出,都应作为收入的实现。 出口销售的商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 船提单、空运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预收货款不通过银 行交单的,取得以上提单、运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援外出口,以取得铁路联运提 单或出口装船提单或交接凭证,开出结算委托书向银行交单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出口商品的销售收入,一律以离岸价[FOB]为入账基础,如按到岸价[CIF]对外成 交的,在商品离境后所发生的应由我方负担的以外汇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 (包括明佣和暗佣)和银行财务费等,以红字冲减收入。不易按商品认定的累计佣金收 支,列入经营费用。出口商品发生的对外理赔,应以红字冲减收入。 自营进口的商品,如企业与国内用户签订合同实行货到结算的,在货船到达我国 港口取得外运公司的船舶到港通知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时。作为收入的实现;合 同规定对国内实行单到结算的,凭国外账单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时作为收入的实 现;库存进口商品凭出库单向用户开出结算凭证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三、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等 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月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是属于本年度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 均冲减本月的销售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业不以收取手续费方式接受代销商品的销售收入,按售价借记“银行存 款”、“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六、本科目应按照商品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账。企业经营进出口的商品,可以根 据需要分别自营进口、出口等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相应科目进行核算。 第507号科目 销售折扣与折让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时,按合同规定为了及早收回贷款而给予买方的销 货折扣和因商品品种、质量等原因而给予买方的销货折让。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1.销货折扣; 2.销货折让。 三、企业发生销货折扣或折让时,按应收账款扣除折扣或折让的金额,借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按折扣或折让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应收账款金额,贷记“应收账 款”等科目。 四、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11号科目 商品销售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商品的销售成本。 二、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 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或毛利率法等方法计算商品销售成本。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有关科目。 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年度内各月份可以采用综合差价分摊法或分类分柜组差价 分摊法计算分摊进销差价,年终,应将各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一次核实调整。平时按 售价结转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月末计算分摊进销差价时, 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也可于月终时,直接按已销商品的售价扣 除本月分摊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按本月分摊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 价”科目,按商品售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进出口商品的销售,应于商品销售实现的同时结转成本。 提取商品削价准备的企业,提取商品削价准备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商品削价 准备”科目;用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弥补商品削价损失时,借记“商品削价准备”科 目,贷记本科目。 未提取商品削价准备的企业,发生的商品削价损失直接体现为当期损益。 三、出口商品应退的税金作为冲减出口商品销售成本处理。企业每月计算应退的 退税收入,借记“应交税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 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商品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账。企业经营进出口商品的,可以根据 需要分别自营进口、出口等进行明细核算,或增设相应科目进行核算。 第517号科目 经营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购、销、存环节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进货运杂费、装卸 费、整理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仓储保管费、检验费、广告费、商品损耗、 进出口商品累计佣金、经营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等。 进口商品的经营费用是指进口商品到达目的地港口以后到销售以前所发生的上述 费用。 二、发生上述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 资”等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等设置明细账。 第521号科目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由销售商品负担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出口关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二、企业计算应交纳的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其他应交款”科目。交纳税金及附加时,借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商品类别或品种等设置明细账。 第531号科目 代购代销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从收取手续费方式代购、代 销商品的手续费收入。企业代理进出口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办理代购(包括代理进口)业务,收到委托单位的收购资金,借记“银行 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支付代购商品的货款并计算手续费收入时, 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办理代销(包括代理出口)业务收取的销售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 记“应付账款”等科目;归还代销商品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借记“应付账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应交纳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41号科目 其他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商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收入,如材料物资及 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 等。 二、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 目。 如企业其他业务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也可以参照相应行业的会计制度,增 设有关资产、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科目,单独核算。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照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545号科目 其他业务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商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或提供其他劳务所发生的支出, 包括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等。 二、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物资”、 “应付工 资”、 “应付福利费”、“包装物”、“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有关科目。 三、期末,本科目核算的各项费用支出,应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转账:为企业内部 服务的部分,借记“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加工商品”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对外经营的部分,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完工的加工业务、运输等业务的实际成本。 五、本科目应按照其他业务的种类等设置明细账。 第551号科目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 括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业务招待费、技术开发费、董事会会费、工会经费、职工 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涉外费、租赁费、咨询费、诉讼费、商标注册费、技术转让 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不含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修理费、 消防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审计费、坏账损失等。 二、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 “待摊费用”、“无形资产”、“累计折旧”、“应交税金”、“应付工资”、“应 付福利费”、“坏账准备”等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55号科目 财务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业务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以及金融机构手续费等。为购建固定资产而筹集资金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在固定资产尚未完工交付使用或虽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应计 入有关固定资产价值内,不在本科目核算;在此之后发生的记入本科目。 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数额较小的,也可并入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 “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长期 借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第557号科目 汇兑损益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币存款、外币现金和以外币结算的各种债权、债务等业 务发生的汇兑损益。企业调剂外汇发生的应列入汇兑损益的外汇价差收支,也通过本 科目核算。 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数额较小的,也可并入“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不使用本科 目。 二、月份、季度或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有关外币账户原币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 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有关外币账户人民币 余额大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收益,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 整后的有关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小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失,借记 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 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不作为损益处理。 企业在外汇调剂市场调进的外汇,通过“外汇价差”科目核算。应列入汇兑损失 的调进外汇价差,借记本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调进的外汇再度出让而取得 的收入,应先冲减调进外汇价差,差额部分列入本科目;企业留成外汇的调剂收入, 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61号科目 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或发生的损失。 二、企业取得投资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长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 目及有关科目。 企业转让、出售股票、债券,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等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债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短期投 资”和本科目。 收回其他投资时,其收回的投资与投出资金的差额,作增减投资 收益处理。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收益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571号科目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 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援外费用收入、对外索赔收入、车船购置 附加手续费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应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二、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银行存款”、“现 金”、“固定资产清理”、“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75号科目 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援外费用支出、对外理赔支出、捐赠支 出等。 二、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固定资产 清理”、 “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 三、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 编 号 会计报表名称 编报期 会商01表 资产负债表  月报 会商02表 损益表  月报 会商03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年报 会商02表附表l 利润分配表  年报 会商02表附表2 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 年报         资 产 负 债 表              会商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资 产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短期借款 46 短期投资 2 应付票据 47 应收票据 3 应付账款 48 应收账款 4 预收账款 49 减:坏账准备 5 其他应付款 50 应收账款净额 6 应付工资 51 预付账款 7 应付福利费   52 其他应收款 8 未交税金    53 存 货 9 未付利润   54 待转其他业务支 10 其他未交款  55 出 待摊费用   11 预提费用   56 待处理流动资产 1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57 净损失              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 13   其他流动负债 58 期债券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14 流动资产合计 20 长期投资: 流动负债合计  65 长期投资 21 固定资产: 长期负债: 固定资产原价 24 长期借款   66 减:累计折旧 25 应付债券 67 固定资产净值 26 长期应付款 68 固定资产清理 27 其他长期负债 75 在建工程 28 长期负债合计 76 待处理固定资产 29 净损失 固定资产合计 35 所有者权益: 无形及递延资产: 实收资本 78 无形资产 36 资本公积 79 递延资产 37 盈余公积 80 无形及递延资产 40 末分配利润 81 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 其他长期资产: 其他长期资产 41 资产总计 45 负债及所有者权 90 益总计 补充资料:1.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元;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元;     3.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元;     4.商品削价准备期末余额---元。 财务状况变动表 会商03表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流动资金来源和运用 行次 金额 流动资金各项目的变动  行次 金额 一、流动资金来源: 一、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 1.本年利润 1    1.货币资金 41 加: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     2.短期投资 42   用和损失: (1)固定资产折旧 2    3.应收票据 43 (2)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3    4.应收账款净额 44   摊销 (3)固定资产盘亏(减盘 4    5.预付账款 45 盈) (4)清理固定资产损失 5    6.其他应收款 46   (减收益) (5)其他不减少流动资金 6 7.存货净额 47 的费用和损失 小 计 12 8.待转其他业务支出 48 2.其他来源 9.待摊费用 49 (1)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减13 10.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50 清理费用) (2)增加长期负债 14 1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 51 投资 (3)收回长期投资 15 12.其他流动资产 52 (4)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 16 产 (5)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 17 产 (6)资本净增加额(减少资18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53 本以“-”号表示) 小 计 22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23 二、流动资金运用: 二、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54 1.利润分配: 24 1.短期借款 55 (1)应交所得税 25 2.应付票据 56 (2)提取盈余公积(用盈 余公积补亏以“-”号表 26 3.应付账款 57 示) (3)应付利润 27 4.预收账款 58 (4)应交特种基金 28 5.其他应付款 59 6.应付工资 60 7.应付福利费 61 小 计 32 8.未交税金 62 2.其他运用: 9.未付利润 63 (1)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33 10.其他未交款 64 净增加额 (2)增加无形资产、递延 资产及其他资产 34 11.预提费用 65 (3)偿还长期负债 35 12.其他流动负债 66 (4)增加长期投资 36 1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小 计 38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39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40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69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70 损 益 表 会商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商品销售收入 1 减:销售折扣与折让 2 商品销售收人净额 3 减:商品销售成本 4 经营费用 5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6 二、商品销售利润 10 加:代购代销收入 11 三、主营业务利润 14 加:其他业务利润 15 减:管理费用 16 财务费用 17 汇兑损失 18 四、营业利润 20 加:投资收益 21 营业外收入 22 减:营业外支出 23 五、利润总额 25 补充资料:企业自有外汇额度---美元; 其中:留成外汇额度---美元。 利 润 分 配 表 会商02表附表1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本年实际 上年实际 一、利润总额 减:应交所得税 2 二、税后利润 3 减:应交特种基金 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 上年利润调整(减少上年 6 利润以“-”号表示) 减:上年所得税调整 7 三、可供分配的利润 8 加:盈余公积补亏 9 减:提取盈余公积 10 应付利润 11 四、未分配利润(未弥补 亏损以“-“号表示) 12 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略)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月末、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二、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 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 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 “年初数”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 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国际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 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 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 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 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已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本表下 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 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 5.“坏账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坏 账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6.“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付 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 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 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本 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出租和在加工中的各种商品的进 价和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在途商品、库存商品、加工商品、出租商品、分期收 款发出商品以及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不包括企业受托代销的商品和特 准储备物资。本项目应根据“商品采购”、“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商 品削价准备”、“加工商品”、“出租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物 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的期末借贷方余额相抵后的差额填列。 9.“待转其他业务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加工、装配、修理、运输 等业务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 企业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 用,应在本表“递延资产”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数字之内。本项目应根据“待 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也在本项目 内反映。增设“外汇价差”科目的企业,该科目如有借方余额,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11.“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 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应根据“待处 理财产损溢”科目所属“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企业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应在本表“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另行反 映。 1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反映企业长期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 期的债券。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3.“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以外的其他流动资 产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长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长期投资中将 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应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单独反 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后的 数额填列。 15. “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 原价及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产权尚未确定之前,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 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并应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 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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