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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对《关于申请代征手续费免征“两金”的请示》的批复

(90)甘财综字第076号颁布时间:1990-12-19

     1990年12月19日 (90)甘财综字第076号 省税务局:   你局(90)甘税征字第040号《关于申请代征手续费免征“两金”的请示》 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税务部门为了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各地均成立了群众协税护税组织,进 行代征、代扣、代缴税款工作,并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主要用于代征工作 的各种业务活动,因此,同意税务部门提取的代征手续费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特此批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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